【作者】金璐,黄志华
【作者单位】
【文献来源】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作为区块链技术的载体和应用产物,ICO在发挥现代商业拉动经济模式转变的同时也滋生许多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传统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ICO行为采取"一刀切"式的限制立场,这将导致传统刑法理论和法条规则与新型网络信息技术的关系日益紧张。面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ICO行为,传统刑法的理论和立法在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ICO行为法律属性的解读、ICO与其他犯罪行为的分界等方面都未加以明确。中国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ICO行为的刑法创新规制宜进一步突出对"募集对象"的规制路径;以非法经营罪作为刑法规制ICO行为的兜底条款;并结合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形分别进行刑法认定,以完善ICO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ICO行为;;犯罪界限;;刑法规制
【文献类型】
【主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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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影响因子】
【综合影响因子】
【DOI】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3227
【发布时间】190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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